近日,高州石鼓鎮(zhèn)兩村民為一母豬的權屬問題爭論不休,接到報警后,高州市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民警成功化解了這起財產糾紛。原來,其中一個村民看到那頭走失母豬出來轉悠,就順手牽“豬”趕進了自家豬圈圈養(yǎng)。
日前,高州石鼓鎮(zhèn)的吳大叔到豬舍喂豬時發(fā)現,自家早前走失的母豬竟然回到豬舍外。失而復得,吳大叔滿心歡喜。但隨后鄰村村民鄭某找上門,聲稱母豬是自己的,雙方爭論不休。接到報警后,高州石鼓派出所民警馬上來到現場。據了解,吳大叔、鄭某丟失母豬時都沒有報警,因此母豬的歸屬問題讓民警大感為難。為弄清事實,確保群眾財產不受損失,民警將吳大叔、鄭某兩人所屬村委會的村長請到現場,又向知情群眾了解情況。經詢問,當天確有村民親眼目睹母豬從鄭某的豬舍處走出,且一直沿著村邊小路走到吳大叔的豬舍。
事情到此似乎弄清了來龍去脈,但吳大叔到這時卻仍然堅稱母豬是自家早前走丟的。難道事情還有蹺蹊?為穩(wěn)妥起見,民警又詳細問了吳大叔、鄭某購豬的經過和飼養(yǎng)情況,并請到了附近有經驗的養(yǎng)殖大戶進行分析。至此,卻發(fā)現鄭某的描述與母豬的實際情況不相符。鄭某見露了破綻,終于說出了事實的原委。原來,一個月前,鄭某發(fā)現自家豬舍附近有一頭母豬在轉悠,就將母豬趕進了自己的豬舍,過了兩天見沒人來找,就一直飼養(yǎng)至今。了解清楚事實后,民警對鄭某進行了教育和法律宣傳,鄭某也認識到自己貪小便宜的錯誤,并就此向吳大叔道歉。